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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凯发k8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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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9 27 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hlz11-w1001

项目名称: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75.85万元

本次采购分为2个包组:

包1:文印室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6.50万元;

包2:保密档案室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9.35万元。

注:本项目包括以上 2 个包组,每个包组确定一家中标人,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内的一个或几个包组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标本项目中的1个或2个包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号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完成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人的资格要求(适用包1、包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非外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并在供货安装经验、人员、履约信誉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或者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投标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进行处理,并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须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投标委托书原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9 6 日至2021年 9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售价(元):每包组现金300.00(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9 27 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1.1 供应商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投标委托书(可提供复印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6.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

6.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或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投标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进行处理,并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

6.1.4 供应商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2021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2 本项目相关公告、修改、补充信息和成交结果在以下网站发布:

6.2.1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2.2 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网);

6.2.3 http://www.zonleon.com/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

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0759-3289979

项目联系人:邱工

采购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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